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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推行村级财务乡代管的做法。实行村财乡代管,既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解决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文件精神,为农村税费改革作先期准备工作。在总结各地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省村财乡代管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清理涉农收费文件项目,发布收费目录。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认真核实哪些项目是该收的,哪些项目是不该收的,特别是“九五”期间新出台的收费项目,要认真地进行清理。对合理的收费项目,要发布涉农收费目录,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5.加大农民来信来访的处理力度。近年来农民到各级政府上访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处理农民来信来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农民上访量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建立农民负担信访监督交办制度,对典型、重复和有苗头性的集体上访,由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给各市,责成各市处理,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有结果。过期未办结,也没有阶段性结果的,省农民负担监委会要直接查处,情况属实的,要坚决纠正。要建立通报制度,对问题严重、久拖不决的,要通报全省,或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6.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印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减负政策,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做到知法、执法。使农民群众懂法、守法,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自觉缴费。

                         省农业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审计厅
                         省政府法制办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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