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双百村开发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2]1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双百村开发式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直单位和市、县派出200名年轻干部包扶200个贫困村实施双百村开发式扶贫,是2002年扶贫开发中的一个大战役。双百村开发式扶贫200名包扶人员的落实办法是,有双百村开发式扶贫包村任务(详见安排表),并已按定点扶贫工作要求派出挂职扶贫干部的省直单位,其挂职扶贫干部即为双百村包村扶贫干部;只派扶贫联络员,未派挂职扶贫干部的省直单位,要另外派出1名年轻干部包村扶贫。
省直单位和市、县派出的包扶贫困村200名年轻干部名单(姓名、职务、年龄),由省直派出单位和各市、县于4月2目前报送省扶贫办。
附:全省双百村开发式扶贫干部派出单位安排表(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二日
辽宁省双百村开发式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部署,为组织好以贫困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开发式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贫困村的确定
(一)贫困村作为贫困地区农民聚居的基本群落,村民享有共同的自然环境、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和科技文化差异较小。以贫困村为单位组织扶贫开发,瞄准和覆盖贫困人口最直接、最有效。实施双百村开发式扶贫,可以解决扶贫资金使用分散问题,有利于扶贫资金和项目到村到户,对搞好全省扶贫开发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二)参照国家确定的贫困标准,我省制定省级贫困村的标准为,以村为单位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200元以下。按此标准,全省有贫困村2330个,占总村数14.3%。其中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贫困村1851个,占贫困村总数的79.4%,覆盖全省80%的贫困人口。“十五”期间,每年选定一批贫困村,采取集中资金、集中扶持的办法,实行以贫困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开发式扶贫。
(三)200年双百村开发式扶贫的确定。今年实施开发式扶贫共200个贫困村,原则上从已按群众参与方法制定村级扶贫开发规划的贫困村中选择。按照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00元以下、村领导班子能力强、具备一定发展条件、有好的开发项目四项基本条件,确定200个贫困村(名单略),首批实行以贫困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开发式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