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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商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总体目标和具体布局
  (一)总体目标
  通过调整和建设,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控制在25家以内,总交易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交易量达380万吨以上,占全市食用农产品流通量的40%左右;形成以中心批发市场为骨干,区域性批发市场为补充,产地初级批发市场为基础的上海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具体为:
  1.建设发展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5家。单体规模年吞吐量50万吨以上,达到硬件设施现代化、信息管理网络化、配套服务系统化。全市中心批发市场的交易总面积达50万平方米,交易总量190万吨,占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总量的50%左右。
  2.调整建设区域性销地批发市场10家。单体规模年吞吐量20万吨左右,交易设施比较先进,功能比较齐全。全市区域性销地批发市场交易总面积30万平方米,交易量115万吨,占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总量的30%左右。
  3.建设郊区产地专业批发市场10家。单体规模年吞吐量8—10万吨。全市产地专业批发市场交易总面积20万平方米,交易量7.5万吨,占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总量的20%左右。
  (二)具体布局
  1.综合型中心批发市场布局重点为3家。一是浦东北蔡区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是嘉定江桥和普陀曹安区域构成的批发市场群;三是在闵行区外环线周边规划的农产品交易中心。上述区域的综合型中心批发市场为上海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中的骨干市场,交易商品范围各具特色,各有重点,形成上海肉类、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
  2.专业型中心批发市场布局重点是水产品和肉类商品批发市场2家。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设置区域以浦东、南汇、金山为宜。肉类商品中心批发市场(主要为家畜屠宰加工产品)设置,与建设发展现代化家畜屠宰厂相结合,设置区域以金山、奉贤或松江为宜(专业型中心批发市场的设置建设,市商委将结合定点屠宰加工和水产品加工发展规划另行制订)。
  3.区域性销地批发市场布局以专业批发市场为主,全市设置10家。设置区域以外环线附近“两环”之间为宜。其具体分布为:
  (1)粮食市场,培育发展2家,设置区域为浦东和嘉定江桥。
  (2)果蔬市场,培育发展2—3家,设置区域为宝山、浦东、闸北、嘉定江桥或普陀曹安。
  (3)水产品市场,培育发展3—4家,设置区域为浦东、杨浦、普陀和闵行。
  (4)肉类商品市场,培育发展2—3家(其中1家为牛羊肉),设置区域为宝山、闵行,与定点屠宰和冷库、冷藏链配送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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