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田间
肥料试验、示范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计价费[2002]463号 二00二年四月八日)
自治区农业厅:
你厅《关于申请收取肥料试验、示范费用的函》收悉。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计委《对农业厅<关于申请收取肥料试验、示范费用的立项报告>的批复》(新财综[20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收取肥料试验、示范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品质检测费
每一品种一次性收费:500元
二、田间毒性试验费
每一品种一次性收费:1000元
三、田间残留量试验费:
每一品种一次性收费:1000元
四、田间复混肥肥效试验费:
每一品种、一个试验点收取试验费2000元。要求每一供试作物安排基本试点不少于2个,供试作物不少于3种。每供试肥料品种合计收费不得高于15000元。
五、田间叶面肥肥效试验费:
每一品种、一个试验点收取试验费500元。要求每一供试作物安排基本试点不少于6个,供试作物不少于3种。每供试肥料品种合计收费不得高于15000元。
六、田间拌种肥料肥效试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