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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入WTO过渡期吉林省应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对越权设定行政审批,不按法定的权限、条件、时限、程序进行审批,以及该批不批,拖延审批,权钱交易和审批后不进行有效监督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应的监察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及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1.建立政策、法规统一公布制度。凡是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涉及我省社会成员或对外管理的政策措施,必须经《吉林政报》、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告后,方可组织实施,并译成一种WTO语言文本公布。对过去出台并继续有效的相关法规政策,也要抓紧整理,按此制度尽快公开发布。
  2.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对面向群众的管理事项,既要公开依据、程序、制度,还要公开办事结果。机关内部事务,也要向机关干部群众公开。
  3.对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资金投资或政府融资的建设项目、公共资源分配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提高操作透明度。
  4.建立和完善适合省情的政府采购制度,采购过程实行公开招标。凡是采购超过一定额度的,由政府行政监察部门负责,有关行业协会参与,对其公开投标过程和程序进行监督。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退出政府采购体系。
  (四)建立产业保护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
  1.普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法律知识,将其列入全省“四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2.建立健全我省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和反倾销应诉组织体系。引导企业通过法律及仲裁渠道,解决经济纠纷,维护正当权益。
  3.加快制定符合WTO规则的加入WTO过渡期产业保护政策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积极利用WTO规则中的例外条款和发展中国家优惠条款。用好“绿箱补贴”、“黄箱补贴”。
  5.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定价中的调节作用,按照我国加入WTO承诺和有关规定,逐步减少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灵活运用WTO规则,合理运用财政补贴和出口退税政策。
  (五)充分利用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推进标准化工作,加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建设
  1.加强认证市场的培育、规范和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吉林省认证管理办法》。
  2.根据WTO规则和省情,加快制定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具有我省特色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检测监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
  3.广泛收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目录及有关文本,建立齐全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标准情报信息服务,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对具备原产地保护条件的产品,制定原产地域产品标准,积极开展有吉林特色的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
  5.研究制定《关于吉林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调整方案》,指导企业达到国际贸易的环境指标的要求。及时了解并向企业提供国际市场动态和对产品的检验要求,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加工、包装和储藏技术。
  6.充分利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加快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无规定疫病畜禽产品出口保护区。
  (六)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制定知识产权培训五年计划,举办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帮助他们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和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必备能力。
  2.加快推进各类商标的国内外注册,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及时、公正地处理和调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3.推动和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加强对自主研发的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我省的科技和经济竞争能力。
  4.依据新修订的《专利法》,制定《吉林省专利保护若干办法》。
  5.抓紧制定《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
  (七)营造统一、公正、规范的市场环境
  1.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破垄断,破除地方保护,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按照WTO规则的要求,完善对少数民族地区和省内贫困地区的支持措施。
  3.按照“政府不直接或间接影响国有企业、国家投资企业的商业决策(如采购、销售)”的承诺,指导省内产销衔接工作。
  4.切实落实有关“各级政府不能制定调控进口产品的数量、质量或构成进口替代作法以及其他非关税措施的指导性计划或者行政指导意见”的承诺。
  (八)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
  1.从县级以上政府抓起,全面提升全省政府系统现有公用主干网络功能和服务功能。
  2.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应用开发,促进互联互通,杜绝重复建设,确保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政府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3.加快办公业务自动化步伐,积极开展网上办公、网上传输、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等在线服务。
  4.强化信息网络技术的培训,使广大公务员都具有相应的应用能力,扫除“技能”文盲。
  二、企业和中介组织
  (一)企业
  企业要加快改革和调整,培养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能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完善营销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
  1.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按照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在2002年要实现第二步目标,即,大多数行业的大多数国有大型企业真正实现脱困;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改组取得成效。在此基础上,在加入WTO过渡期,要达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比较完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改组取得实质性突破的目标。为此,要继续坚持“五个到位”标准(国有资本出资人、多元投资主体、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三项制度改革和建立新的核算体系到位),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完善出资人制度,抓好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建设。继续坚持“四不欠一不亏”标准(在不欠工资、不欠社保费、不欠折旧、不欠税的基础上不亏损),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脱困成果,加快省属国有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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