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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妃宫遗址博物馆门票价格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复函》(发布日期:2008年1月17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7日)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妃宫遗址博物馆门票价格的通知
(津价费[2002]137号)


市文化局:
  你局《关于天妃宫遗址博物馆核定门票价格的函》(津文计字(2002)第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妃宫遗址博物馆门票价格:成人每人10元,团体每人9元;学生门票价格每人5元,团体每人4元。
  二、门票价格减免范围
  (一)义务兵、伤残军人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士兵证、伤残军人证和优抚证件免费参观。部队官兵集体参观时,须事先与博物馆取得联系,凭团以上单位介绍信免购门票。
  (二)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免费参观。
  (三)大、中、小学生(不包括成人教育)凭本人学生证购买学生票。
  (四)1.2以下儿童免费参观。
  (五)对残疾人和旅游团队可以实行优惠,其优惠幅度由博物馆自定。
  三、博物馆组织的学术讲座、专家咨询、艺术研讨观摩等活动,可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由博物馆根据成本情况自行确定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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