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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2002-2006年杭州市中低产田改造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实行产业化经营。发挥园区资源、产业优势,合理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积极向产前和产后延伸,逐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注重商标品牌建设,争创优质名牌产品,提高优质名牌农产品和加工品的生产比重。办好农业龙头企业,使生产基地与加工、贸易融为一体,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加强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资产管理、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企业化。与此同时,要搞好园区的档案建设,对资源变化、经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动态分析和监测。分户经营的农业园区,要突出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园区自我建设、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增加园区发展后劲。
  ──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开展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科普教育,使农业主要经营者能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使用先进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商品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改善生态环境。园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衔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区、生活区等布局合理。注重水土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优化生产生活环境,科学合理地规划种、养、加,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增值,减少污染,发展绿色食品生产,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选址,确保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平衡发展。区、县(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是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主体,对发展农业区域经济,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区、县(市)要按照《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相应的规划,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园区建设。园区规划要因地制宜,体现地方特色,突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努力做到与都市型效益农业相适应,与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相结合。园区选址必须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要与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避免园区建成后改变用途。要研究制订配套政策,落实相应措施,切实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发展。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激发基层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市园区办每年将筛选15-20个园区作为市级园区建设的试点,其中筛选2个左右试点园区进行重点扶持。通过市级验收的一般园区,将继续给予10万元以下的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对投入大、标准高、示范辐射效果显著的高科技型、生态型、休闲观光型、出口创汇型等重点园区,将在立项、设计、建设及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地要逐步建立承建单位自筹与政府支持、部门扶持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及有条件的乡镇应从财政中切出一块,专项用于农业园区建设。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园区建设。要筛选本地有特色的园区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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