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2]6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事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十一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
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并向2010年远景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全面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是全面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我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结合我区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十五”干教《规划》的要求,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结合实践锻炼,用科学理论武装公务员,用现代科学知识充实公务员,用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公务员,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优化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强化公务员队伍的现代行政管理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为我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服务。
(二)基本方针
国家公务员是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公务员队伍建设在人才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培训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培训,树立培训是政府最有效投资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