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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三江平原,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面积最大、分布最为集中的平原湿地,建有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农业机械化水平最高的现代化农垦基地,原始湿地及生物多样性资源具有重要国际意义。
  ——主要农业区,位于两大平原及漫川漫岗区,耕地资源丰富,土壤肥沃,世界著名三大黑土带之一,60%的农田建立了防护林体系,20%的农田具有较完善的水利设施。
  全省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地带性和典型性特征明显,整体生态环境稳定。全省森林覆盖率41.9%,森林面积和畜积分别占全国总量14%和25%;耕地面积1177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11.4%,居全国第一位,人均耕地0.31公顷,为全国人均耕地的3.9倍;草地面积433万公顷,是我国10个拥有大草原的省份之一;水资源总量居全国第十三位;天然湿地面积占全国天然湿地面积10%以上;有高等植物2400种,脊椎动物600余种;各种矿产131种,其中石油、煤炭、黄金、石墨探明储量位于全国前列。
  多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保”工程、草原改良、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和恢复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生态农业及生态示范区建设呈现区域化发展趋势,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主要工业污染物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工业固废的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了新的水平,城市空气质量、饮用水达标率有所提高,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下降,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所强化。
  (2)经济社会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圆满地完成了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为建设生态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较大进展。大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小型国有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了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恢复性增长。
  ——经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全省一、二、三产业结构已调整到10.9:58.6:30.5,并发挥比较优势,向优势产业集中。其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已稳定在300亿公斤以上,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效益农业已经启动;初步形成了以机械、石化、食品为支柱,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为新增长点的黑龙江省特色产业群体。
  ——科教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科技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医疗保健改革也取得可喜成绩,其它各项社会事业也有新的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55亿元,“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0.2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580元,提前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1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48元,全省居民基本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
  (3)我省具有生态省建设良好的周边环境。我省与俄罗斯有3000多公里的边界线,与吉林东北部、内蒙古东部相邻,周边生态环境良好。
  3.主要制约因素
  当前我省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水平不高,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自我积累能力不足;环境历史欠帐多,资源利用与保护不协调,森林过伐严重、质量下降、功能减弱;草原超载过牧,“三化”严重,湿地面积及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资源利用率低,缺乏大型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域性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来引发的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化肥、农药、农膜使用不当及污染较重的乡镇企业盲目发展,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加重;生态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城市大气污染、交通噪声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绿化面积与绿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管理体系不完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综合决策机制不健全,监测手段和信息系统落后等。上述问题,既是主要限制因素,也是我省生态省建设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施可持续发展和“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富民强省”的发展战略为目标,依据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系统工程学原理,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立足于我省独特的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以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为主线,科学合理确定主导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全面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和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我省的实际状况,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与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依靠科技创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在不同的生态经济区,确定不同的发展模式。增强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协调统一。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的原则。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充分认识保护资源与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局部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3.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原则。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4.坚持突出区域特色与发挥资源、环境优势的原则。立足于我省“大森林、大农田、大草原、大湿地”的地域特色,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和潜力,因地制宜地确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升级。重点发展生态产业、绿色技术,把资源环境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5.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生态省建设要与全省中长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科学规划。优先抓好核心产业和重点工程,分期推进,逐步实施,形成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生态经济示范体系。
  6.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生态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改善人居条件,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共同发展,在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重点
  1.优先保护
  坚决保护好我省较好的生态环境,严禁一切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主要工作,一是保护好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切实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省区生态环境安全;二是保护好重点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包括对水资源、土地资源、林草资源、生物物种资源、渔业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三是保护好生态良好地区特别是物种丰富区和大中城市的生态环境,使其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不被破坏。同时,要加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市)的建设力度。
  2.积极恢复
  对已经遭受不同程度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进行恢复与重建。要点之一是对宜林、宜草、宜湿区域,制定周密规划与计划,下决心有步骤地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要点之二是对过去开发利用资源,已经造成破坏的,要坚决执行“谁破坏、谁恢复”的制度;对油田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恢复;已经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坑口,要及时做好土地复垦。
  3.强化治理
  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大力度搞好环境治理。一是国土整治,重点是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退化土地治理;二是水污染治理,重点是江河湖泊水污染和城市水污染治理,城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和建设;三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是改变城市工业与民用燃料结构,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加强对老污染源的治理改造;四是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对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处理和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严禁污染土壤和水源;五是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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