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整顿全省煤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整顿全省煤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的通知
(吉省价经字[2002]7号 2002年4月15日)


各市、州物价局:
  近年来,全省煤气行业发展很快,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但是各地也存在着煤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不一,项目混乱等问题,群众反响很大。煤气安装费是属于垄断性经营收费。按着《吉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对垄断行业价格管理的规定,为了促进全省煤气行业健康发展,减轻群众负担,现将全省煤气工程安装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煤气工程安装费内容
  煤气(包括天然气,下同)工程安装费包括:煤气外网建设费,进户、内线材料安装费,IC卡表及安装费,道路复原费,调压泵站费,设计费。
  (一)新建可售房屋煤气工程安装费标准最高为3300元/户。
  (二)非住宅煤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由用户和煤气公司协商确定。
  上述收费由房产开发商向住户代收,向煤气公司缴纳。
  (三)回迁房屋煤气工程安装费标准
  回迁房屋恢复安装工程费为最高860元/户,由房产开发商承担,不得向回迁户收取。未安装管道煤气的,回迁后又需要安装管道煤气的,按新建可售房屋煤气工程安装费标准向回迁户收取。
  三、本通知的煤气工程安装费中测算依据是:外网直径为200mm,承压力4kg(SDR11)的PE管、入户表前为镀锌管、表后为铝塑管、煤气表为IC卡表。如安装过程中使用了其他材料,要按规定的当年工程预算定额标准相应增减差价,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