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政府法制办王嘉彦、市计委沈宝昌、市经委金生官、市商委梁伟、市政府体改办高佐之、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韩平、市国税局孙志强、市地税局王纪平、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公安局马振川、市外经贸委李昭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53.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加大对面粉、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等产品的监管力度,对粮、油、蔬菜、肉制品等大众日常食品实行长期跟踪监测,增加抽查频次,将抽查结果及时公告,向社会提出警示;坚决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每月对市场猪肉进行一次不少于100件的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专项抽检,加大对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量监督处罚力度。加强对学校集体食堂、学生营养餐送餐企业、工地食堂、集贸市场、超市的食品卫生监管,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卫生局金大鹏、市商委梁伟、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54.从规范市场准入、健全法制和严格执法、建设信用文化等方面加大治本力度,打击行业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和公平竞争的氛围。
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政府法制办王嘉彦、市商委梁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55.用信息化推动信用制度的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对企业的行政处罚、消费者投诉及其他记录进行整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用信息系统有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年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信息、不良行为记录提示(预警)系统和良好行为信息数据的建立并对外提供查询服务。
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信息办朱炎、市政府法制办王嘉彦、市政府研究室唐龙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二十八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1项)
156.以打击食品制假售假为重点,主要在糖、酒、盐、茶、少儿食品、冷冻食品、饮品、矿泉水等8个方面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工商局张志宽、市商委梁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二十九条 市水利局(共1项)
157.以水利、公路、通讯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山区生产和生活条件。
负责人:市水利局焦志忠、市交通局张燕生、市通信管理局陈卫军、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三十条 市文物局(共1项)
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三十一条 市旅游局(共3项)
159.加大海内外旅游市场促销力度,扩大日本、韩国市场,同时加强远程市场的宣传。
负责人:市旅游局于长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60.完善旅游咨询服务系统,以各区县繁华地段、机场和火车站等人口聚集地区、著名旅游区(点)为重点,建设8个以上的咨询服务站。
负责人:市旅游局于长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61.加快旅游业、会展业的发展,通过采取联合形式、整体促销,将本市参与国际会奖旅游的会议中心、饭店、旅行社组合起来,由市旅游局牵头并协调航空公司、旅行社、会展中心、汽车公司和会奖服务公司等有关部门,积极申办国际会议,并制订相应的行业规章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负责人:市旅游局于长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三十二条 市体育局(共1项)
162.加快体育事业的发展,重点建设芦城体育训练基地,年内完成基地的规划设计,自行车、曲棍球训练场地开工,加强优秀运动员训练基础设施建设;以社区、乡镇为重点,继续推进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全年建成1200个全民健身工程,为广大市民科学健身提供便利条件。
负责人:市体育局孙康林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三十三条 市园林局(共1项)
163.加大城区绿化工作力度,建设玉泉绿地等9块集中大绿地,推广垂直绿化,探索屋顶、阳台绿化,创建一批绿化美化精品工程。
负责人:市园林局王仁凯、市规划委单霁翔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三十四条 市政府法制办(共3项)
164.加快清理、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王嘉彦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65.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实施《奥运行动规划》等中心工作,加强行政立法,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
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王嘉彦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66.全面完成《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依法决策的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国家公务员整体素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王嘉彦、市人事局辛铁樑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三十五条 市政府体改办(共4项)
167.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打破行业、部门界限,重组整合,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负责人:市政府体改办高佐之、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68.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尽快形成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结合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巩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脱钩改制成果;提出促进本市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的建议。
负责人:市政府体改办高佐之、市编办李超钢、市财政局吴世雄、市监察局秦刚、市工商局张志宽、市民政局刘宝成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