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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2002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所列205个项目分解到72个单位,请各承办单位抓紧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以确保全市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九日

2002年市政府折子工程

  第一条 市政府办公厅(共2项)
  1.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加强对会议和文件的计划管理,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
  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黄承祥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2.切实减少领导干部参加的各种庆贺、剪彩和迎来送往活动。
  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黄承祥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二条 市计委(共10项)
  3.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4.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350亿元。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5.优化投资结构,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将资金重点用于在建重大项目的竣工、奥运工程的启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旧房改造,以及企业的技术改造。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市经委金生官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7.扩大第三产业市场准入领域,打破行业垄断和所有制垄断,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程度,进一步优化产业内部结构,第三产业全年增速达到9%。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市商委梁伟、市旅游局于长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8.继续下移城市管理重心,有步骤地将计划、规划、环保、园林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权向区、街下放,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强化基层”的城市管理格局。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市规划委单霁翔、市环保局赵以忻、市民政局刘宝成、市园林局王仁凯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9.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注重投资效益和质量,防止重复建设、无效投资和过分超前建设。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市政府体改办高佐之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0.推动进口渠道多元化,改善进口结构,制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合资、合作规划。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市经委金生官、市外经贸委李昭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1.加强对消费品市场运行的动态监测,努力实现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市商委梁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2.落实向南城倾斜的政策,加快南部地区建设,促进城市协调发展。
  负责人:市计委沈宝昌、市规划委单霁翔、市建委刘永富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三条 市经委(共18项)
  13.结合经济结构调整,鼓励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开发信息、中介、环保等新兴领域的就业机会,扩大吸纳就业的能力。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计委沈宝昌、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4.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引入外资和民间资本,支持国有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大公司、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合,促进产权交易和流动。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5.在新材料、节能环保领域,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工程建设,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科委范伯元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6.加快制定并实施北京工业发展大公司、企业集团的有关政策,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企业集团。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政府体改办高佐之、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7.国有工业企业要在引进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委以重任,给以相应报酬方面力求突破,取得实效。围绕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发展,加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专业人才的力度,积极为企业招聘人才搭建平台。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8.推进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起草《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农委李进山、市商委梁伟、市建委刘永富、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9.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敞开劣势企业退出通道,基本淘汰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符合破产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2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继续加大关闭小煤矿、小水泥、小化工等“五小”的工作力度,特别是防止小煤矿“死灰复燃”。完成北京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关闭20%非煤矿山企业,年底前验收结束。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21.选择适合北京特点的行业领域,把资本、技术、设备、管理和人才引进结合起来,改造和提升制造业。
  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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