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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2002年
  1.种植业产品管理
  (1)建设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6000亩,使全市无公害蔬菜基地比例由25%提高到40%,启动无公害水果基地建设,建成5个示范场,面积10000亩。完成无公害蔬菜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起草无公害水果标准。
  (2)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交易区域,统一挂牌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柜,逐步推行产地标识和品牌上市制度,在全市选择若干家连锁超市销售无公害农产品。
  (3)完成市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建设,在各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食用安全检测室。
  2.畜禽产品管理
  (1)对猪瘟、五号病、鸡新城疫实行强制免疫;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农村散养动物的检疫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检疫证出证率达到100%,对定点屠宰场(厂、点)的屠宰检疫开展面达100%,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全市定点屠宰场出厂肉品无规定检疫疫病。
  (2)市、区、镇三级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的检验室逐步补充仪器设备,落实各种技术措施。
  (3)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展对特区内屠宰生猪盐酸克伦特罗的监测工作,基本解决特区内肉品"瘦肉精"残留问题;完成《广东省销售鲜牛肉水分限量标准》制定工作。
  3.水产品管理
  (1)完成市水产品检验监督机构的建设。在特区内的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检测室,重点对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重金属含量及病虫害进行检测和监督。
  (2)在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无公害水产品品质公示栏,逐步实行产地标签和品质管理制度,并在全市设立3-4家本市生产的无公害水产品销售点。
  (二)2003年
  1.种植业产品管理
  (1)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10000亩,使全市无公害蔬菜基地比例达60%;选择10个果园进行改造,建设标准化无公害果园30000亩。完成无公害水果标准体系的建设。60%的蔬菜基地和50%的水果基地按标准组织生产。
  (2)全面推行产地标识和品牌上市制度,批发市场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的摊档占50%。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
  (3)市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宝安区、龙岗区和南山区各建设一个无公害农产品监测站,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对种植业产品进行定性定量检测。
  2.畜禽产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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