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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施放焰火的通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施放焰火的通告
(渝府发[2002]24号 2002年4月15日)


  为庆祝“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三届年会”(简称AAPP会议)的召开,定于2002年4月17日晚分别在江北区江北城嘉陵江边(朝天门4码头对面)、渝中区朝天门广场3平台和南岸区滨江路,举办“和平之花—AAPP”焰火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条 焰火施放时间:2002年4月17日20:45左右。
  第二条 焰火施放安全管制区域江北区:江北嘴河滩及河滩沿嘉陵江上游1000米、沿长江下游1000米以及沿岸向后靠1000米;
  南岸区:重庆卷烟厂沿南岸滨江路海棠溪方向1500米、重庆卷烟厂沿长江下游方向1000米以及沿岸向后靠1000米;渝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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