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减负就是增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继续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村提留乡(镇)统筹费 (含农村教育费附加)“一定三年不变” 的政策和“八个禁止”的规定,加大涉农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乡统筹村提留预决算制度和农民负担审计制度,涉农经费公示制度。要坚决纠正没有政策法规依据、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的收费。对于那些不顾中央和省三令五申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条件。要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东西两翼和山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水利、公路等大型工程的建设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为农民提供更多务工增收的机会。要下大力气解决洪涝灾害和水资源不足等问题,继续抓好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和低产田改造。粤北山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缺水地区田头蓄水工程建设,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用水,改革耕作制度,增加复种指数,调整农业布局增加收入。雷州半岛要坚持“扩库硬渠上井群,改善生态调结构”的科学思路,加快改水治旱步伐,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南亚热带特色农业,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七)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缩小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农民收入的差距,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今年是实施《广东省农村“十五”扶贫开发纲要》的第二年,要以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建设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条件、基本生活条件和基本发展环境为重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抓好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农户的脱贫工作。以各市县为主,以贫困村为基本单位,采取龙头企业带动、挂钩扶贫、对口帮扶、“千干扶千户”、培训实用技术、推进劳务输出等办法,实施“四个一”工程。二是发展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扶贫。今年要按省府颁发的《广东省重点发展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落实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引导省级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兴办生产基地和加工项目。三是积极稳妥开展贫困村脱贫奔康试点工作。拟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5个贫困人口较多的县(市)选62个贫困村开展村级脱贫奔康试点工作。四是做好省直单位定点和沿海对口扶持工作,拓宽民间扶贫渠道。五是建立健全全省扶贫数字化管理系统。今年拟将扶贫数字化管理系统延伸到市县两级,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八)加强领导,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机制。加大财政支农力度,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营销和加工、农业保险、农民技术培训等。要通过政府支农资金的引导,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农民增收的突出问题。尽快建立一个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的机制,通过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明确和规范政府各级部门对农民增收的工作职责,增加投入,搞好服务,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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