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治非法涂写招贴广告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2]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非法涂写招贴广告严重损坏城市形象,扰乱社会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前阶段清理的基础上,结合“清洁杭州、美化天堂”活动,全面开展非法涂写招贴广告的整治工作,抓源头,端窝点,标本兼治,清理在电话亭、公交站牌、路牌、电杆等处的非法涂写招贴广告,查处非法涂写招贴和证件制假买卖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伪造、买卖假证件、假文凭的违法犯罪分子和进行非法涂写招贴的人员。清除在市区范围内公交站牌、电话亭、邮筒、广告牌、路名牌、停车牌、各种杆线等公共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树木上张贴的非法涂写广告。
二、清除非法涂写广告
(一)组织清除
1、各街道、乡(镇)负责清除人行天桥、立交桥、交通隔离栏、阅报栏、宣传栏及道路两侧树木、花坛、花钵等公用设施上的非法涂写招贴广告。
2、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清除公交站牌、候车亭、公共汽车上的非法涂写招贴广告,并着手研究公交站牌防涂(贴)的可行性措施。
3、市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清除各类杆线、交通标志牌(杆)、停车牌、路名牌、指路牌、变电站(箱)上的非法涂写招贴广告。
4、市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清除公共厕所、垃圾房等环卫设施上的非法涂写招贴广告。
5、工商部门负责督促广告经营单位清除各类广告牌(灯箱)上非法涂写的招贴广告。
6、电信公司负责清除电话亭、公用电话上非法涂写的招贴广告。
7、邮政部门负责清除邮政报刊亭、邮箱和邮筒上非法涂写的招贴广告。
8、园文部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清除公园内(包括环湖景点、西湖内景点及游船)非法涂写的招贴广告。
9、城建(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清除建筑工地(包括工地围墙)上非法涂写的招贴广告。
10、其他部门和单位(包括业主)负责清除其管理的公共设施和建筑物上非法涂写的招贴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