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在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今年的纠风专项治理中,要进一步发挥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和搞好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继续由自治区纠风办会同自治区计委(物价局)、经贸委、卫生厅、工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联席会议的形式组织落实,自治区卫生厅要重点抓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制度的落实;自治区农业厅抓好减轻农民负担;自治区教育厅抓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自治区交通厅抓好治理公路“三乱”;自治区经贸委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作出组织实施的具体安排;各参与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行业的纠风工作和行业管理负总责,结合部门的业务工作和行业管理职能,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督促参评的“下属”单位切实解决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完成所承担的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各级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抓好纠风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治本力度。
在工作布局上,要突出重点内容,确保主要治理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在抓落实方法上,要加大治本的力度,以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为手段,以公开、公示和民主监督为载体,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的途径和方法。在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过程中,要重点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全面推行,要按照《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在抓规范、抓深入、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预定目标的实现;其它各项工作也要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切实在治标和治本两方面都抓出成效。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重点抓好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村级报刊费用限额制等制度的推行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重点整治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向乡镇企业的各种摊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要把重点放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围绕一系列重大改革,积极探索从深层次上治理和防范不正之风的措施和办法。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采取必要的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要对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继续开展全区性的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并对涉农收费、价格公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将重点抓好春秋两季开学前后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主要抓好乱收费典型案件的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违反农民负担管理政策法规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关于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改进作风,确保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