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业余自学。各级要在集中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干部业余自学的管理和指导,使业余自学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有检查的进行。要根据不同的年龄和学历层次,分类制定自学计划,提出自学要求。对自学有困难的干部要采取一帮一、自学兴趣小组等进行互助,可采取每日一题、每周一考等形式,检查自学效果。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5、培训考试、考核为了保证全员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对参训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制度。由各省辖市局根据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考试、考核办法。对学完全部课程内容,经考试合格者,视为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合格,其考试成绩记载于《公务员培训证书》。要按照谁培训、谁考核的要求,对学员的学习态度、自学情况、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估,并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故不参加全员学习,考试不合格者,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不能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6、培训考评为了保证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检验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省局将对各省辖市局全员专门培训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评采取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培训计划、参加人员比例、培训措施、培训效果以及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成绩和专业等级制考试成绩等。各省辖市局要在对县局和分局考评的基础上,于11月底向省局写出全员专门业务培训考核评估报告,省局将组织检查考评。对考评成绩优秀的先进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
三、组织领导
1、各级国税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全员专门业务培训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分层施教的要求,成立专门工作领导班子,负责全员专门业务系统培训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分级培训的范围,界定分类培训的对象,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强化培训工作考核、明确领导责任,把全员专门业务系统培训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确保整个培训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各单位全员专门业务培训计划请在5月20日前上报省局教育处备案。
2、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使每个国税干部明确全员专门业务培训的目的、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全员学习培训是做好入世应对工作的需要,是适应新时期国税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需要,是对广大国税干部的关心和培养。激发大家参加学习培训的热情,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