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琼文中学社会化
学生住宿楼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琼计价管[2002]356号 2002年4月12日)
文昌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琼文中学学生住宿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海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琼计价管[2001]1054)公示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属国家投资兴建楼房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你市琼文中学社会化学生住宿楼是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的,目前其住宿费收费标准应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收取住宿费的批复》(琼价费字[2000]195号)的规定执行,即每生每学期150元(不含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