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汕头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2002]5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编制的《汕头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决定》(汕市发[2000]25号)精神,以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编制《汕头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01年至2005年,主要目标展望至2010年。
一、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
“九五”期间,我市海洋综合开发取得了较大成绩,海洋产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初步形成了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滨海工业四大产业;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以海港为依托、以经济特区为重点,把城市、港口、海岛和海域连成一体的临海型海洋经济带;形成了政策宽松、交通方便、基础设施较为配套的海洋产业良好投资环境。到“九五”期末,我市已建立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4个。南澳县候鸟自然保护区为省级保护区,汕头海湾贝类护养增殖保护区和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市级保护区,南澳海域的南澎列岛-勒门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为县级保护区。红树林面积1250公顷。
(二)存在问题
1、综合发展水平不高。海洋产业增加值占我市GDP比例仍较低,海洋产业以传统粗放型海洋产业为主,缺乏海洋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2、缺乏统一开发规划。海洋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各行业之间用海矛盾时有发生,无度开发造成资源衰退,无偿开发加速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三无”开发海洋资源等现象较为严重,不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3、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汕头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源主要是沿岸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污水、养殖业和渔船自身油污及港口其他船舶油污。个别海域功能退化,赤潮偶有发生。
4、海洋综合管理和协调机制仍不完善。地方海洋法规滞后,执法主体不明,多头管理,对于突发事件缺乏应变能力。
5、海洋科技力量薄弱。缺乏较高层次的海洋产业开发研究机构和高级专门人才,资源优势未能转变成经济优势。
(三)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