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64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2001年我区地质灾害状况及防治概况
2001年,我区受第3号、第4号台风的影响,全区普降暴雨,尤其是左、右江流域,降雨量最大,导致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并以中、小型的崩塌、滑坡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506起,造成19人死亡,40人受伤,铁路、公路数十处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其中大新县德天宾馆的山体崩塌,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10万元。矿山地质灾害的伤亡高于上一年,其灾害种类以崩塌、突水为主,较大级以上的灾害发生7起,造成144人死亡,1人重伤。
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力度,部署了对全区地质灾害多发市、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上半年,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完成了对南丹、平乐、资源、鹿寨、田林等5县地质灾害的调查。共调查了1170个行政村,8083个自然村,发现各类地质灾害点1118个,危险点483个,有20349人受到灾害的威胁,潜在经济损失17177.9万元。在上述5个县的危险点上,已建起了群测群防体系,部分地段建立起了地质灾害预警系统。由于预防得当,在汛期中起到了较好的预警作用,避免了50多人的伤亡和3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下半年,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在贺州、融水、永福、藤县、凤山等5县(市)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2001年,我区各地、市、县也加强了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柳州市对市区内都乐岩等8个公园的80多处危岩进行了治理,消除了灾害隐患;融水苗族自治县101矿塌陷区中的426户2683人和鹿寨县中渡乡大门村滑坡上的20户300多人都撤出了危险区,另选新址,建立了移民新村。各地、市、县通过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期间的广泛宣传,使防治地质灾害、保护我们家园的内容深入人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