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措施
(一)深化改革,加大营造创新机制和环境的力度。加快科技组织结构调整,重点推进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制,启动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使大多数科研机构面向市场,加强行业共性技术创新与服务。部分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通过分流人员并经认定后,按非盈利机构运行和管理,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以技术、资产为纽带,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行联合或合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
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机制。突出探索和尝试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培育和挖掘技术源、知识源;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规则的科技有偿服务机制,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技术资产重组和风险投资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以及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的条款,激励科技创新。重点是制订和完善技术和管理参与收益分配的鼓励政策;扶植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促进技术转让和高新技术产业产权交易、产权重组的政策;东西部合作中的“引智、引技、引人才”政策等。
(二)引导全社会增加对创新计划的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进步与创新需要成本,科技投入是生产性投入。各地要建立起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风险投资为支持、广泛吸纳海内外各方面资金的多元化科技投资体系。对农业及支柱产业共性技术攻关、基础性研究工作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政府为主,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投入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工作。
争取信贷支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借助资本市场。在充分发挥自治区、市(地)现有各类科技创新基金作用的同时,继续鼓励各地、市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科技创业风险担保资金。发展以企业和民间为主的科技风险投资,依法有选择地引进国外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到我区进行科技创新创业投资。选择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争取国家各类科技创新基金、科技产业化基金的支持和银行信贷的支持,或到区外、国外招商引智引资。积极培植一批高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或利用上市公司注入高新技术再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