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科技对外交流协作服务网。提高各地、各部门的科技对外交流中心和技术协作交流站引技术、引智力、引人才的“三引”服务能力,鼓励区外、海外学子到我区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吸引区外、国外中介机构进入我区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形成能沟通国内国外两个中介服务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科技资源的科技对外交流服务网。
6.实用技术配送网。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民营企业成立专业的、组装配套的技术配送中心,或依法与农资经营企业联合组建技物结合的技术配送实体,发展“订单服务”或预约服务,及时把企业、农户所需的技术、信息、种子、种苗以及与之配套的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送“货”上门,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公共性科技服务中心。以现有的分析测试中心、项目评估中心为基础,发展和完善一批从事分析测试、产品检测、技术成果评测、项目评估、投资与成果转化评测等公共性服务中心。
8.创业服务中心。以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为基础,扶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发展多种类型的孵化器和中试基地,营造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优质服务软环境,为培植“高、大、强”高新技术企业,推进高技术产品国际化,实现高新区二次创业提供多样化、一条龙的服务。
9.科技产权服务中心。发展专利、科技律师事务、产权交易咨询、科技财会等服务机构,提供成果交易、产权转让等法律保护服务。科技金桥行动重在铺“路”架“桥”,重在培植技术、人才、智力、信息流通的载体,重在提供高效优质的科技服务,服务形式突出民营、面向大众。在组织上,采取自治区、市(地)、县三级联动,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优化配置“金桥”资源。在实施上,对原有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放开搞活,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科技中介机构,试点启动,面上带动,逐步形成网络。
在实施科技金桥行动中,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引导和扶持。通过研究制定对不向类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和法规,建立政府指导下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明确责、权、利和组织制度、行业规范、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服务标准,使科技中介机构发展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支持基础好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评估、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机构等,挂牌试点,在竞争中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品牌,带动中介机构提高整体水平。委托有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共性技术推广任务,承担各级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执行情况督查。以项目形式择优支持,加强以科技中介服务公共信息平台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获取、处理信息能力。
(三)科技金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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