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进一步加强区县中医院基本建设。“十五”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抓住新一轮城市扩张和库区移民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抓好一批区县中医院迁建扩建,妥善解决好一批区县中医院占地面积严重不足、生存发展缺乏空间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中医机构长远建设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中医特色建设,大力推进中医现代化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卫生、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建设好一批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并争取3—5个中医专科列入国家重点中医专科建设计划。
(二)进一步加大中医名牌战略的实施力度。扶持和创建一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名方药”、“名技术”。充分发挥名老中医在实施中医名牌战略中的作用,继承他们的诊疗技术经验和学术思想,继续做好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
(三)加快推进中医现代化进程。中医现代化是发展中医的必由之路。各级中医机构要在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引进现代先进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科研方法和管理方法,促进中西医结合,提高诊疗技术、科研和科学管理水平。
四、全面实施“科教兴医”战略,进一步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为中医可持续发展增强后劲
(一)重庆医科大学要把培养中医药高等人才列为学校的重要办学目标,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学科建设和硬件设施建设,学习和借鉴先进中医药院校的办学经验和办学方式,为我市培养合格的中医药高等人才。
(二)要继续重视中等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中等中医药教育要面向市场,调整专业设置,强化教学质量,为市内外培养适用型中等中医药人才。
(三)各级卫生、人事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中医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医各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及技术骨干的培养,进一步做好中医专家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中医临床和基础研究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等级中医药实验室,组织一批重大疾病中西医合作攻关项目;积极开展中医古验方、名中医医案和民族医药研究;加强我市中医药信息中心建设,提高中医药信息服务水平。
(五)加强中医药科技工作的管理。积极开发和引进中医中药新技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促进中医药研究与中药产业的结合,推动我市中医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