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陈出新
出租汽车联队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02]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联队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实施客运出租汽车联队重组,是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步伐的重要措施。要抓住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重组的机遇,解决好目前个体出租汽车管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主体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不断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更高要求。市建委、市客管办和各区人民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采取积极稳妥的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切实保证客运出租汽车从业者和相关单位的合法利益,通过做好过细的组织和思想工作,赢得客运出租汽车从业者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好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局面,确保重组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联队重组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客运出租汽车企业要逐步做大做强,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出租汽车行业宏观调控能力,改变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面貌的要求,现就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联队重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用局拟定的天津市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0]48号)精神,以加强个体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为重点,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重组改变目前个体出租汽车的管理体制,解决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出租汽车行业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变面貌、再上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健全管理体制
由天津市出租汽车总公司负责组建天津市联众出租汽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为法人单位,受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客管办”)的委托,对全市个体客运出租汽车实施统一服务管理。市出租汽车总公司在任命服务中心和各区分支机构负责人时,应事先征得市客管办的同意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