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涪陵区龙塘乡更名为武陵山乡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涪陵区龙塘乡更名为武陵山乡的批复
(渝府[2002]50号)
涪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龙塘乡更名为武陵山乡的请示》(涪陵府文(2002)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龙塘乡旅游资源丰富,不仅有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还有石夹沟风景区。为了进一步扩大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石夹沟风景区的知名度,借武陵名山效应开发旅游资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市政府同意将龙塘乡更名为武陵山乡,其管辖范围不变,乡政府仍驻苦竹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