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核定病退疾病体格检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2]261号 二00二年五月九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了使我市职工病退鉴定工作得以正常进行,减少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改变我市病退鉴定组织方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001)8号文件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我们研究,现就我市病退疾病体格检查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由重庆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按规定统一组织进行的病退疾病体格检查,其收费标准核定为8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