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
统计局关于印发《2001年河北省劳动
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冀劳社[2002]28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1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1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两个确保进一步得到巩固,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明显成绩,实现了“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
一、劳动就业
就业总量略有减少,就业结构继续调整。2001年底,全省城乡就业人员达到3328.85万人,比上年减少22.57万人,减少0.67%。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1676.34万人,占50.36%;第二产业为866.41万人,占26.03%;第三产业为786.10人,占23.61%。全部就业人员中,城镇就业人员为704.18万人,比上年减少33.37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529.14万人,在岗职工人数为519.21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19.67万人和20.16万人。全部在岗职工中,国有经济单位402.78万人,城镇集体单位52.43万人,其他经济单位64.00万人,国有、集体经济单位分别比上年减少16.67万人、5.80万人,其他经济单位比上年增加2.31万人。到年底,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19.54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2%。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得到巩固,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2001年,全省国有企业共有下岗职工43.02万人,比上年末略有增加。其中,上年结转20.82万人,本年新增22.20万人,同期减少19.44万人,年底实有下岗职工23.58万人,已全部纳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并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2001年有18.23万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为42.4%。有4.10万名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其中,有3.15万人实现了再就业,有0.56万人登记失业,分别占出中心人数的76..8%和13.7%。通过健全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就业服务政策等措施,全省共创办社区就业实体2061个,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2.1万人。为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全省再就业服务中心共支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9.59亿元,为290万人次的下岗职工足额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并代缴了社会保险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