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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
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2]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外经贸委、重庆海关、市外办《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


  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严重损害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带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屡禁不止,违法违规编制出版地图和地图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为维护我国版图的尊严,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的行为,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要求全国各地开展对地图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办发[20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图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国办发[2001]7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我市地图市场秩序规范和整顿工作
  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地图的需求越来越大,地图的品种也越来越丰富。地图以其庄重、直观、易读的特点,在为领导决策、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服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地图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各种问题也不断产生,地图市场混乱的状况十分突出,一些损害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和版图完整、带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屡禁不止。如一些地图产品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和台湾岛,错绘国界线,甚至将西藏自治区、台湾省表示为独立国家等一些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侵权盗版、粗制滥造,非法编制出版地图,甚至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保密地图。这些地图产品在社会上销售、展示,不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还严重扰乱了地图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合法地图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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