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药监局、市卫生局要加大对一次性使用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和使用后初步消毒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和规范消毒隔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一次性使用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的购入索证、使用查验和用后毁型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回收使用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的行为。建立全市统一管理废血及输血用一次性器具的处理及检测中心,规范医用废物的处理。
4.天津检验检疫局要加强对进口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进口微生物、人体组织)等特殊物品的检疫与查验力度,对出入境人员加强健康检查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5.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针灸针,建立每位患者一套针灸针并严格消毒制度。
6.在妇幼保健机构中建立试点咨询室。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咨询室或其他医疗机构对其婚育、生活给予正确指导。对自愿继续妊娠者,应由医疗机构在其孕期、产时及产后给予治疗,以阻断母婴垂直传播。
(二)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1.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日报、今晚报等新闻媒体要将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列入工作计划和组稿计划,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每月至少无偿刊播2至4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宣传预防艾滋病性病、禁毒、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免收有关费用并积极给予支持。
2.市卫生局要在各医疗单位设立橱窗或展牌,宣传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和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与行为。组织有关专家为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稿件,开展学术讲座。区县卫生局要把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纳入社区卫生计划和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体系,针对社区需求,提供培训、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咨询关怀等综合服务。加强对农民的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搞好艾滋病宣传日活动,有关部门要给予配合。
3.市教委要在高等院校、高中及职校学生中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生殖健康及无偿献血知识、禁毒知识的教育,在青少年中普及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到2002年,全市所有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均需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材料,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应将上述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市区学校开课率要达到100%,农村区、县学校开课率要达到90%。
4.市计生委要在育龄人群中普遍开展性安全教育,利用计划生育服务与工作网络组织开展防止艾滋病、性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及咨询服务。逐步推行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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