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家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意见
(黑政发[2002]29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明确我省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与任务,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和我国入世对农业科技的要求,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推进农业强省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为“二次创业、富民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调动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工作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企业、农民等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形成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2.坚持突破重点技术与全面普及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把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问题作为根本目标,选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我省农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实施重点突破;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普及推广,全面提高农业整体水平。
3.坚持自主开发与积极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努力自主创新,同时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加速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
4.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三者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体制创新推进技术创新,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需要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推广教育培训体系、农业科技保障体系和高效运行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思路,用3至5年的时间,在优质专用特色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产品安全及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技术上取得新突破,力争大豆和优质春小麦育种、水稻高产优质栽培、优质玉米育种及栽培、马铃薯脱毒、胚胎移植、机械化安全饲养、乳制品加工、农机化生产、旱作农业、寒地设施农业等技术居全国前列,某些技术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水平;初步解决农业结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技术问题。用10年时间,使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总体发展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每年科技进步因素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增加1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55%以上;加速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推动我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