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2002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
2002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2002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2002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我市2002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监督,狠抓落实,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加强重点部门专项治理,搞好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为我市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深入扎实地开展“三查”活动。开展“三查”(即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活动是今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点。通过“三查”,确保企业各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要限期整改。“三查”的重点是执收执罚部门的基层科、所、站、队。主要内容是:规定取消、停收、降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已经落实;收费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并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违反规定擅自立项收费;有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指定服务,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和参加协会、学会、各种会议培训等行为;是否认真受理企业举报、投诉,并积极进行查处和整改;是否做到层层落实治乱减负工作责任制;减负工作机构、人员能否按要求开展工作。
  本次“三查”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区县、各委局自行组织,并于6月底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减负办。7-10月为抽查阶段。11-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市减负办将对全市开展“三查”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和市人民政府汇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