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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月牙河南围堤河沿岸建筑物平顶改坡顶及整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08年4月30日)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月牙河南围堤河沿岸建筑物平顶改坡顶及整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2]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房管局《关于月牙河南围堤河沿岸建筑物平顶改坡顶及整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月牙河南围堤河沿岸建筑物平顶改坡顶及整修工作实施意见


  月牙河、南围堤河(以下简称两河)改造工程,是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美化市容景观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美化两河沿岸景观环境,市政府确定对两河沿岸重点路段建筑物实施平顶改坡顶(以下简称“平改坡”)工程,并对建筑物外檐进行全面整修。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两河沿岸建筑物整修改造的总体思路是:在河道沿岸重点路段,选择集中供效率高且房质较好的房屋进行全坡屋顶改造,并对所有建筑物外檐进行全面整修,使“平改坡”工程与市容景观建设紧密结合,形成市容景观的整体效果,进一步美化两河地区的环境面貌。
  二、改造整修范围及任务
  两河沿岸建筑物“平改坡”及整修改造的范围是:
  河北区:月牙河大江里地区(靖江桥-岷江桥);
  河东区:万新村地区(盘山道-程林庄路);
  东丽区:万新村地区(程林庄路-张贵庄路);
  河西区:南围堤河郁江道地区(解放南路-友谊路)。
  上述地段有61栋建筑实施“平改坡”工程,(其中,河北区5栋、河东区35栋、东丽区13栋、河西区8栋),两河沿岸建筑物外檐全部进行整修,“平改坡”和整修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筑物“平改坡”工作由市平改坡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筑物外檐立面整修工作由市市容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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