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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大都市、推进城市化的实施意见

  六、大都市文化设施
  文化是大都市的灵魂。必须按照“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要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培养具有时代特征、杭州特色、大众特性的大都市文化,把杭州建设成浙江都市文化的龙头,精神文明的首善之区,我国东南部的文化中心之一。
  良渚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坚持“保护第一,环境优先”方针,对已确定的良渚镇、瓶窑镇242平方公里的良渚遗址管理区实行统一保护、开发和建设。利用良渚遗址和良渚文化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充分挖掘其历史、文化、生态、旅游资源,对33.4平方公里遗址核心区块进行绝对保护,为申报世界遗产做好准备。近期抓好良渚文化村、良渚国家遗址公园两大项目和工业开发区、商业街区两大区块建设,通过适度开发“反哺”遗址保护,努力把良渚遗址管理区建成集文化与生态优势为一体的城市亮点。
  西湖风景区的规划和保护。西湖核心景区要整合环湖南线景区资源,改造北山路,实施“西湖西进”,建设湖滨商业特色街区,使西湖这颗明珠更秀美、更靓丽。
  大学城建设。投资约150亿元,建设总面积20平方公里,可容纳在校大学生22万人的下沙、滨江、小和山高教园区和浙大基础部,力争把杭州建设成为拥有一批各具特色的高等院校、高校与社会资源共享融合、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产业高度发达的学习型城市。
  文化设施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地建设好杭州大剧院、杭州广播电视中心、杭州图书馆、黄龙体育中心二期、青少年活动中心改扩建工程;抓好西湖文化广场、中国财政博物馆、清河坊历史街区建设;整修恢复一批对杭州发展有过重要影响的名人纪念馆、故居、陈列室、雕像、墓地、楹联碑刻,建成一批特色鲜明、风格各异、布局合理,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社区、乡村、企业等群众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使城市和乡村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大都市建设保障措施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十大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化,对于我市实现“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协调和组织领导,全力以赴确保“十大工程”及相关配套项目顺利实施。各项重大工程项目都要建立领导小组,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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