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都市生态环境
环境是大都市发展的根本。必须坚持“环境立市”,确立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理念,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清静”工程,2005年建成“国际花园城市”,2010年建成“生态城市”。
创建“国际花园城市”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以创建“国际花园城市”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减轻资源、环境和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至2005年,我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居民区噪声达标率60%以上。2002年前,完成杭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分,明确具体范围、界限、功能、建设和保护内容。2003年,萧山、余杭区完成“创模”复查验收,富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5年前,桐庐、临安、建德、淳安4县(市)创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建设森林城市。创新城市绿化思路,加大投入力度。“十五”期间,基本建成以河道(钱塘江100米、运河30米、市区河道15米)、道路(绕城公路外侧400米、内侧100米、高速公路100米、国道50米、省道30米)、铁路(新线50米、老线30米)为骨架的覆盖整个城区范围的绿色网络;在城市东部和北部建成2―3个10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生态林地,缓解我市绿地分布不均的状况;在城区内建成一批5万平方米以上的市、区级公园,同时通过调整用地性质,见缝插针式地建设住宅区和街头公共绿地,基本实现500米内能见公共绿地的目标。至200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3.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
运河和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开发。通过环境整治与功能置换以及沿河各地段不同风格的景观建设,提升和强化文化、旅游、生态、休闲、商贸、居住六大功能。控制和弱化工业、航运、水利功能,坚决淘汰排污功能。力争5―10年,使运河成为水清可游、景美可赏、岸绿可憩、文润可品的绿色生态带和黄金景观带,成为杭州城市建设的“世纪精品”。与此同时,在前几年整治10条市河的基础上,再整治10条河道,逐步使市区现有建成区主干河道河水变清,两岸变绿,不断改善杭州市区河道的水质和两岸环境。
市区西部保护与开发。坚持“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在开发中实现更好保护”的原则,对西湖区留下镇、蒋村乡、转塘镇、龙坞镇、袁浦镇、周浦乡6个乡镇和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余杭区闲林镇等总面积约226平方公里的区域,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和开发自然景观的基础上,以旅游业为先导,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保护和发展西溪风景区、龙坞风景区、灵山风景区、长安沙风景区、浮山生态旅游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等6大景区,使杭州市区西部成为环境优、景点美、效益好的旅游功能重点扩展区,相当于再造一个西湖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