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完善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框架体系,建设水文水质监测网络,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市实际又行之有效的水资源调度方式。加强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内的一级饮用水源的重点保护,控制淀山湖富营养化的发展趋势,完成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饲养场的搬迁或治理。完成长江水源增量工程的前期工作,确定陈行水库和青草沙准水源保护区及准水源保护区范围。
  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逐步实现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减缓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势头;按照海洋功能区划,逐步恢复各类治理保护区的功能,使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逐步得到恢复。
  建设较为完善的挡潮防洪除涝安全体系,形成以千里海塘、黄浦江及其上游三大支流千里堤防为主干线,辅以分片综合治理的江泖堤防保护的防汛生命线,增强市区排水和郊区控制片排涝能力。黄浦江市区防汛墙全面达到千年一遇高潮位的标准;黄浦江中上游河道以及其他骨干河道的堤防全面达到防御太湖流域五十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八)以崇明生态岛建设为依托,带动生态示范区建设
  根据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型城市的要求,通过重点地区的先行先试,建设一批生态示范区,带动其它区域的生态化建设。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传统与现代化交融、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逐步把崇明建设成为符合生态化要求和以绿色为特征的现代化生态岛,使其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经济循环系统和社会发展系统。将以资源环境保护和自然生态体系恢复与建设为基础,抑制岛内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势头,规划建设好综合性水利设施、生活垃圾处理、清洁能源、海塘和堤岸保护等基础工程,改善岛上生态环境,提高基础设施保障水平,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水、绿、园、城协调发展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以生态化为指导,通过试点,引入ISO14000环境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建设体现交通方便、环境洁净、景观优美、居住舒适、配套齐全的现代化生态型居住园区,加快现代化的生态居住园区建设。
  依托重点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根据产业链的生态组合,进行以生命周期评估为基础的系统优化,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生态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协调发展。
  在“九五”已确定的徐汇区等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各区县、街道和乡镇选择基础好、有条件的地方作为试点,建设若干个生态示范区或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质量。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