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
以城市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为契机,以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为抓手,强调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使上海的生态环境质量在还清“旧帐”的同时有一个全面显著的提高,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阶段性目标。“十五”期间,要以下列八个方面为重点,整体推进上海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一)以环境容量为依据,优化上海的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
实行城乡一体化规划,优化城乡空间结构,调整用地结构,适当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增加林地面积,维护土地系统良好的生态平衡。
在加快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中心城区建筑容量,控制高层建筑数量、疏解建筑密度,增强中心城区生态功能配置,减少“热岛效应”、“峡谷效应”。
结合“一城九镇”建设,使上海城市布局继续向多轴、多核、多层次方向发展,扭转中心城规模过大、功能过于集中的弊端,为生态环境建设腾出合理的地域空间。
把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内环线以内工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着重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三废污染少、资源消耗少的都市型产业,工厂搬迁置换的土地要优先用于绿化和公共开敞空间的建设;严格控制乡镇工业分散布点,结合小城镇建设,引导乡镇工业向集镇和市级、区县级工业区集中,便于污染物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处理。
(二)以苏州河综合整治和黄浦江两岸开发为重点,全面改善市域水环境质量
继续推进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成苏州河六支流截污工程,建成虹口港、杨浦港等旱流污水截流工程,并以此带动中小河道整治。
根据黄浦江两岸地区开发总体规划,对杨浦大桥和南浦大桥之间滨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结合用地调整和功能开发,控制污染排放、拓展沿江绿地空间,改善黄浦江两岸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加强黄浦江及支流的水环境整治,全市整治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绝大部分水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逐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
污染源分散治理与区域污染集中控制相结合,建设和改造一批污水收集系统。完成浦东地区污水收集系统一期工程,以及白龙港污水系统中线西段和西干线、南干线改造工程;建设竹园第二污水系统总管工程。建成石洞口、竹园、白龙港大型污水处理厂,并结合朱家角等重点城镇发展,建设污水处理厂。
重点整治淀浦河、蕴藻浜、赵家沟、浦东运河等郊区骨干河道,充分利用上海水量和水动力资源比较丰沛、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势,结合苏州河整治要求及其工程项目,实施本市河道水系的综合调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