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强化环境污染“末端治理”的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由现在的“末端治理”为主转向全过程控制,强化源头预防,避免出现新的环境破坏和污染,实现废弃物排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加强环境能力建设。积极开发和应用污染治理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提高环境无害化和生态建设水平,提高科学技术进步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贡献率。
(5)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改革政府对环境管理的模式。要从传统的政府规制型为主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社会型为主转变,在政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生态环境再生产经济补偿机制为主的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市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1、总体目标
通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城市布局调整、控制人口规模和密度、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等,不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在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努力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特别是各类固体废弃物的零增长,使上海各项生态环境指标都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总体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为在2020年把上海建成人与自然协调和谐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创造条件。
2、主要指标
环境保护方面:
——饮用来源保护区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准水源保护区达到III类标准,其它水域达到所在功能区水质标准。
——根据海域功能,海水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分别达到海域功能分类标准。
——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三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0年的基础上继续削减,主要空气质量控制指标分别达到所在功能区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噪声达到上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地区覆盖率90%,外环线内城市化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生态建设方面: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8-3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0%。
——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712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