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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上海行动计划》、《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修改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颁布了《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制订了《上海市“白色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境法规和规章,政府和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九五”期间,本市生态环境建设虽然取得了基础性成果,但主要属还历史欠帐性质,生态环境总体质量仍不尽如人意,远不能满足市民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尤其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工作还相对滞后,突出表现在环境质量状况尚需进一步改善;生态农业建设进展缓慢,农业污染仍较严重;绿化总量偏小,缺乏城乡一体效应,等等。
  二、“十五”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形势
  根据《2001年上海环境建设蓝皮书》提供的资料,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生态环境标准一般是: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0.02-0.04毫克/每立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污水处理率为9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50%。而上海到2000年末,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0.045毫克/每立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0.5%;污水处理率为49.4%;绿化覆盖率22%。上海要达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生态环境标准,还须作长期艰苦的努力。
  (一)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对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作为上海“十五”发展的主线,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优化城市综合发展环境,成为适宜国内外人士生活居住的城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不仅直接关系到本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而且对上海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提高国际地位、增强对国内外的吸引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是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普遍需要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加入WTO,环境因素将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条件。来自“绿色壁垒”的挑战日益严峻,已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形式,对上海参与全球竞争将产生直接影响。
  (三)市民消费需求升级对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十分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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