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
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培训收费的通知
(市价[2002]72号 二00二年五月十六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中小学校外综合活动基地:
根据《国家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文件精神,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课程与学生生活、科技发展的联系,促进我市素质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的完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教学内容、参照其它城市作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市中小学校课外实践培训收费暂定为每生每期60元,不足部分由财政酌情解决。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