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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6、投票选举。投票方式可分为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三种。选择哪种投票选举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意愿和选民的居住情况等作出决定。为便于民主监督,原则上应采用前两种投票方式。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之外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也可以以信件投票(函投),将提名候选人和选举合在一起举行。采用选举大会和投票站投票方式,应设立秘密写票处。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原因而采用流动票箱方式投票的必须有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只负责投票,必须封存票箱,不得单独开箱计票。
  7、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采用选举大会投票的,应当场计票,当场宣布结果。采用投票站或流动票箱投票的,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各投票站的票箱集中到代表会议上,进行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乡镇(街道)和区、县(市)民政部门备案,并由乡镇(街道)颁发由杭州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8、工作交接。新一届村委会选举产生后,乡镇(街道)要组织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于10日内召开会议,进行新老两届村委会的工作交接。特别是要移交公章、财务账簿等,以保证新一届村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9、健全村委会各组织和完善各项制度。村民小组长推选会议,由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召集和主持,经本村选民以无记名方式等额提名候选人,无记名投票确定。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积极帮助指导新一届村委会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认真研究制订本届村委会3年任期目标,修订完善开展村民自治、经济发展规划等各项管理制度。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根据需要可以有选择地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民政福利、计划生育等若干工作委员会。村委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须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或印发到户。要进一步完善村委会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村委会台账制度,配齐一届3年村委会工作记录本,使村委会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0、总结、验收和培训。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村自查,区、县(市)和乡镇(街道)普查,市里抽查的办法进行。对组织工作严密,选举程序规范,各级干部和村民群众比较满意,没有出现信访案件的,要给予表彰;对组织不严密,不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操作,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依法纠正。各地要建立健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档案资料。各区、县(市)要于2002年10月底前,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选举情况统计表报市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区、县(市)要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上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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