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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村民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委办[2002]9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十日

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2002年,我市将有4617个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健全民主选举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建设,促进村民自治,提高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水平,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委[200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02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2年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的,围绕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文化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努力提高村委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在农村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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