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82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5月14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11号)和自治区主席李兆焯的讲话及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安全事故上升的势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责成自治区经贸委牵头组织若干个检查组,立即在全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二)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
(四)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执行情况;
(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关闭整顿和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二、检查的重点领域
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五个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外,还按国务院的要求将民航、铁路、水上交通、石油石化、电力、军工等行业,作为本次大检查的重点领域:
(一)民航系统。主要检查航空公司飞机安检和机械维护情况,机组空中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机场控制区安全管理情况,空中管制情况,地面旅客安全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公安、安全、民航等部门沟通协作情况,反恐怖、反劫机预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二)铁路系统。主要检查铁道、桥梁、隧道、道口、机车车辆、通讯信号等设备的养护维修和保护情况,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执行情况,指挥调度情况,车站和旅客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情况,铁路沿线治安综合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