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2日上午9时,郑州市正岩建设实业总公司(工民建壹级)承建的郑州市人民医院一附院病房楼工程(项目经理张子建)(由核工业部华原监理公司总监张金岭监理),在施工顶层屋面做平层处理过程中,用改装的汽油桶装水,在使用塔吊往屋面吊运约四层楼时,因水桶吊环(Φ6钢筋)一端被拉伸,水桶坠落击中门厅外正在挂贴花岗岩施工的三名工人,造成二人死亡,一人重伤。
2002年4月14日中午,由安阳市城乡建设总公司(工民建二级)承建的郑州西开发区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部队手续)学生宿舍楼204#楼工地(项目经理郝启生)宿舍内,民工宋广华突然死亡,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
2002年4月18日下午1点10分左右,河南省建设基础工程公司(基础二级)在河南省粮食局12、13号住宅楼进行桩基施工时(项目经理刘平生),由于施工围墙不按要求砌筑,加上泥浆浸泡,沿红旗路人行道临时围墙突然倒塌10余米,造成一名15岁初中生右腿砸伤事故。
2002年4月25日下2时,郑州市泰宏房屋营造公司(工民建一级)施工的管城区紫苑小区2号楼(项目经理杨俊杰)(由郑州市诚智建设监理公司总监李建国监理),因顶升物料提升机天梁过程中一滑轮脱落造成钢丝绳缠绕着民工刘保华脖子,当场致其死亡。
2002年5月10日上午9时左右,焦作市兴城建筑有限公司(工民建三级)承建的焦作市世纪新区1号住宅楼工地(项目经理刘义华)(由河南省新恒丰监理公司焦作分公司总监李海潮监理),民工王庭忠在三楼往物料提升机上搬运模板时不慎失足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些重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很多事故并非不可避免,其主要原因是:
一、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薄弱。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不足,执法监督力度不强,职责不到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力;对重复发生的事故,没有深入研究,专项治理。省厅连续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01]47号)和《关于印发全省建设行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02]3号),部署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但一些地方贯彻不力,致使类似事故仍屡禁不止,今年的9起事故中与起重设备有关的事故就占6起,占总事故发生率的66.6%。
二、企业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关系,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完善,各项责任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十分薄弱。企业安全教育工作不规范,并且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培训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走过场现象严重,流于形式,致使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施工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低、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全员安全培训省厅要求6月底结束,但是个别市至今还没有部署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