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规范
我区中小学校校园网络活动室收费的通知
(桂价费字[2002]243号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地、市、县物价局、柳铁物价办:
为配合我区中小学校创建“校园绿色网络活动室”,遏制社会上不良“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建设校园网络活动室,积极拓展教育的时空界限,激发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经研究同意,对学校利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校园网络活动室,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网络活动室上机的,学校或经营者可向自愿上机的学生收取上机费每人每小时0.5--1.50元。
上机费属服务性收费,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允许学校以任何形式强制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园网络活动室的上机活动或按期强制收取上机费。收费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具体收费标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收费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自觉接受价格、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