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金桥花园高层
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价费调发[2002]56号 2002年5月21日)
陕西鸿信物业代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桥花园小区二期商品楼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对你公司所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进行审核,并参照同类物业的收费水平,现将金桥花园二期高层住宅楼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中准收费标准,核定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60元;物业维修养护费中准收费标准,核定为每月每平方米0.50元。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上述收费按中准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可在10%的上下浮动幅度内,由你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室内汽车保管费为每月每辆170元。
三、物业管理收费涉及的其他问题,按照《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