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经济贸易
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粤知规[2002]24号 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经贸局(委),顺德市科技局、经贸局,省直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加强我省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提高我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形势发展的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意识,把加强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放在促进行业科技创新、规范市场秩序和提高入世应对能力的重要位置
随着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省行业在产业规模、产品配套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的优势,成为我省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特别是我国入世后国内外市场融为一体的形势下,我省的企业、行业面对的是以高科技为主要内容,以知识产权为保障的跨国公司及其产业联盟的竞争。但我省的行业产业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一是技术创新能力低,核心能力不强,自主知识产权少;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行业内尚未建立起自律和保护机制,假冒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有时还很严重;三是知识产权管理跟不上,尚未形成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有效机制,也未建立起行业整体对外抗衡的保护体系。当前,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我省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既是一项提高行业应对入世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任务。
(一)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强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放在促进行业技术创新、规范市场秩序和提高入世应对能力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要根据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导和帮助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政府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行业知识产权工作。
(二)各行业协会要重视和加强行业内知识产权工作,增强行业协会的协调管理、自我约束和联合对外抗衡功能。
(三)各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在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营水平,增强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加强管理,提高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