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核定
芳馨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费调发[2002]57号 2002年5月21日)
西安金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和核定芳馨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芳馨园小区高层住宅楼的建成及停车条件有所改善的实际情况,经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成本审核,研究决定,同意对芳馨园小区的停车收费作适当调整,并就芳馨园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芳馨园小区多层楼宇综合管理服务费为住宅每月每户18元,物业维修养护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23元。高层楼宇的综合管理服务费,核定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0元,营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80元;物业维修养护费,核定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0元,营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0.90元。以上收费均为中准收费标准。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按中准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委员成立之后,可在1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由你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室外汽车停放费,大型汽车由每月每辆50元调整为80元,小型汽车由每月每辆30元调整为50元,其余车辆停放、保管收费标准不变,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
│ 车 辆 类 型 │ 常住户(元/辆月) │ 非常住户(元/辆次) │
│ │ ├──────┬──────┤
│ │ │ 白 天 │ 夜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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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停│ 大型汽车 │ 80 │ 4 │ 5 │
│ 放 ├──────────┼────────────┼──────┼──────┤
│ │ 小型汽车 │ 50 │ 3 │ 4 │
├───┼──────────┼────────────┼──────┼──────┤
│室内保│ 摩托车 │ 20 │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