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层次,建成覆盖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主要场所的校园网,并以专线方式接入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大部分教室能利用网络进行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能满足多数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信息技术的需要,使网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为推进各门学科与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使现代信息技术成为学生和教师学习和工作的工具提供基本保障。全市大部分中小学按此标准建设。 第三层次,建成比较完备的校园网,网络进入教室,班班都能上网,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必备的应用系统,与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实现高速接入。能满足所有教师和学生使用网络的需要,为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广泛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并通过网络与其他学校共享网上教育教学资源提供保障。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省、市一级学校,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此标准建设。
(五)发挥高等院校在教育信息化中的带动、指导和直接参与作用。
进一步改善高等教育的信息环境,完善高等学校的校园网络建设并达到较高水平,加快数字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现代远程教育,集中广州地区高校网络教育系统的优势及其他教育资源,建设广州市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扩大优秀教育资源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优势。
促进产、学、研结合,大力培养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素质全面、创造力强的人才。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有关学科的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加大高校对信息技术的开发性研究力度,使高校成为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信息技术产品转化基地。
(六)在全市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我市普通高中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及有条件的小学四年级要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个别确有困难的农村和山区学校,必须在2002年秋季新学年开设。到2004年,全市所有的初中、高中要将信息技术课纳入初中、高中毕业必考科目。
各中小学要通过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对人类日常生活和科学技术的深刻影响。要认真贯彻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在巩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多样化的信息技术教材建设,推广精品教材。
(七)提高初、中等学校的计算机配备水平,满足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