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失效]

  (二)国产饲料经销企业应提供的资料有:该饲料的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该饲料生产企业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经销复合预混料企业还必须提供该复合预混料的农业部颁发《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省饲料办的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
  (三)进口饲料经销企业应提供的资料有:农业部颁发的《登记许可证》(《登记许可证》系外国企业的,还应附与外国企业签订的进口合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复印件(非进口环节企业可不必提供原件)。
  五、主管国税机关应对申请内容逐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出具体初审意见,上报设区市国税局。省局授权设区市国税局予以审批认定。设区市国税局应定期或不定期以文件形式公布审批认定情况,并报省局备案。
  六、各级国税机关应严格按《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管理。
  七、以上通知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2002年度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单、分工和检测项目

  一、2002年的检测机构名单及分工为:
  水产品饲料由福建省水产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检测;
  复合预混料由福建兽药饲料监察所负责检测;
  禽畜饲料由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和福建省粮油饲料检验站负责检测。
  二、2002年检测项目具体如下:
  鳗鱼饲料检测项目:粗蛋白质、粗脂肪、水分、粗灰分、总磷、钙、粗纤维、砂分、粉碎粒度、散失率、VBN、尿素、粘性、外观与气味。
  对虾饲料检测项目:粗蛋白质、粗脂肪、水分、粗灰分、粗纤维、酸碱度、散失率、尿素、外观与气味、砷、铅、汞、镉、霉菌总数。
  甲鱼饲料检测项目:粗蛋白质、粗脂肪、水分、粗灰分、总磷、钙、粗纤维、砂分、粉碎粒度、散失率、尿素、粘性、外观与气味、VBN、砷、铅、汞、镉、霉菌总数。
  其他水产饲料检测项目:按技术标准检测。
  禽畜饲料检测项目:水分、粗蛋白质、粗灰分、粗纤维、钙、磷、食盐、砷、汞、镉。
  复合预混料检测项目:维生素A、维生素D3、铜、铁、锰、锌、粒度、外观与气味、砷、铅、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